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3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7-28 02:30:09 来源: 作者: 点击:
李敏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推进崇左至龙州S313(龙州境)省道改扩建工程建设的建议》(第2021303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分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支持项目建设情况
(一)依法履职批复。崇左至龙州S313(龙州境)省道沿线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扩建并与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崇左响水一级公路、德天至花山一级旅游大道衔接,将极大改善崇左中越边境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状况。根据《崇左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审批S313崇左至龙州响水公路工程项目的请示》(崇文旅报〔2021〕16号),我厅派出人员对项目建设涉及世界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进行现场评估,于3月17日正式行文回复,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同时对保护文化遗产本体及保持周边环境协调提出相关建议。
(二)积极建言献策。派员参加5月19日召开的《S313崇左—龙州响水公路工程穿越花山国家风景名胜区选址论证报告》专家审查会,按照既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也有助于促进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的原则,提出对项目涉及遗产缓冲区部分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的建议,为项目线路设计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努力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支持推进崇左至龙州S313(龙州境)省道改扩建工程建设的建议,我厅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中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路线设计,降低项目对文化遗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项目有序实施的潜在阻力。
二是加强与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帮助建设单位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感谢您对广西文化和旅游事业特别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jytajg/t95944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