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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1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7-28 02:11:39   来源:  作者:   点击:

  

  

  周文倩等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施渡坡古城遗址保护工作的建议》(第2021142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研究,并商自治区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施渡坡古城遗址坐落于浦北县泉水镇旧州村委施渡坡(又名古城头),西距209国道约1.5公里,东北向为泉水镇圩街老街,东临南流江,南面与合浦一江相隔。据考证,施渡坡古城从置到废跨越了隋、唐、五代、北宋四朝,城址保存较好,对研究岭南地区隋、唐、五代历史、城市发展史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浦北县施渡坡古城遗址保护工作,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浦北县对施渡坡古城遗址进行勘探、测绘,划定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并设立了文物保护单位标志说明牌。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施渡坡古城遗址保护工作的建议,我厅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我区考古专业机构尽快制定施渡坡古城遗址考古工作计划,进一步了解施渡坡古城遗址的总体布局、遗迹分布特点和保存现状,积极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深入挖掘施渡坡古城遗址的重要价值和文化内涵。

  二、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文物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文物专业技能。充分利用国家“金鼎工程”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以及举办文物保护培训班等途径,着力加强基层文物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文化遗产保护发展需求,抓好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培养一支门类齐全、业务精湛的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文物保护专业素质。

  三、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将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施渡坡古城遗址考古发掘项目,会同自治区财政厅适时安排自治区抢救性重点文物保护资金。同时建议浦北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文物保护经费,加大力度支持包括施渡坡古城遗址在内的文物保护和维修工作。

  感谢你们对广西文化和旅游特别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jytajg/t95945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