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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0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7-06 05:58:22   来源:  作者:   点击:

  

  

  兰向东、余元强、唐国强、韦钰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金秀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级瑶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项目列入自治区“十四五”重点项目实施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对我区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精神,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8年1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

  一、关于瑶族文化(金秀)生态保护区

  金秀瑶族自治县作为世界瑶都,较为完好地保存着瑶族的传统文化和民族特征,民族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在瑶族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2015年自治区设立瑶族文化(金秀)生态保护区,以金秀县为中心,对集中分布、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护完整的瑶族传统文化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重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舞蹈文化、服饰文化、歌谣文化、饮食文化等,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遗址、文物、古村落、旅游景区、人文景观等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金秀县还编制出台了《金秀瑶族自治县生态保护、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等,全力支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二、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创国家级瑶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纳入自治区“十四五”重点项目实施

  2021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将“建设3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上升到国家层面,首次写入国家规划。“十四五”时期,我厅将加大我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力度,对自治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统筹建设管理的业务指导,夯实所在地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全力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将保护区建设列入地方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和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国家级文化生态区创建工作。

  将金秀瑶族自治县创国家级瑶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纳入自治区“十四五”重点项目实施,这是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步骤,我厅将积极与统筹管理重点项目的部门沟通,建议并支持其纳入自治区“十四五”重点项目。作为生态保护区建设单位的主体,建议来宾市政府统筹协调,将此项工作列入向自治区层面申报的重点项目,积极对接上级项目管理职能部门,争取纳入自治区“十四五”重点项目。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工作安排,指导瑶族文化(金秀)生态保护区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将金秀瑶族自治县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推上一个新台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24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范红,0771-5719119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jytajg/t93387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