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2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6-29 22:43:08 来源: 作者: 点击:
彭银星、林珍、李凤清、黄良梅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村级服务平台实行全区统筹综合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单位分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管理制度等方式,持续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情况
从2009年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整合十多个部门项目、资金等资源,以文化为核心,集组织、宣传、发改、文化、体育、卫生等功能为一体,拉开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序幕。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一栋文化综合楼、一个文艺舞台、一个篮球场,组建一支文艺队、一支体育队。经过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资金由2009年的0.1亿元到2020年累计的31.24亿元;每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补助经费由最初的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再到现今的25万元;建设数量由2009年的79个到2019年底的14295个;覆盖率达到99%,实现全区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基本覆盖。广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覆盖率排在全国第10位,创造了欠发达地区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广西经验,为推动国家层面出台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政策作出了贡献。
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主要管理模式
近年来,为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自治区有关部门相继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广西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服务标准(试行)》等政策性文件,明确指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综合文化中心)是由行政村(社区)建设管理的,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卫生保健、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场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十四五”期间,我厅将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继续支持基层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综合利用,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得起、用得上、管得好、可持续方面不断完善机制,推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充分保障基层群众文化权益,为乡村振兴筑基赋能,以高质量、多样化的文化供给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18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熙威,0771-5634114、13471005750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jytajg/t9291430.shtml